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在交大”再上新台阶,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典型,现启动第四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必须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应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并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3. 申请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

4. 已获得往届校级“学术之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建议再次参评。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1份,须由本人签名、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并于2019年9月25日—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提交至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03;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至邮箱:xszx@sjtu.edu.cn。(注: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4。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9月至12月进行。初步的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9月,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10月,初评阶段。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和“医学类”分四个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共推选出20名左右候选人。

11月,会评审议阶段。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委团,组织现场答辩,并综合考量申报材料情况,确定10名“学术之星”人选和10名“学术之星”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12月,举行颁奖仪式及分享会。

 

四、评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开展,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共同成立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亚光、侯士兵

委员:杨升荣、孔令体、胡艳丽、侯宗胜、张碧菱、赛福鼎·阿力木

组委会秘书:程睿杰、李濡宇、孙宗伟

 

五、荣誉及奖励形式

  1.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学术之星”获奖者可获全额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次,“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可获学校A档会议标准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次。其它资助条件和申报流程请参见《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重要会议目录(2018版)》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gs.sjtu.edu.cn/)。

 

六、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与评选工作组委会联系:

sac@sjtu.edu.cn

xszx@sjtu.edu.cn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会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评选通讯评审材料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评选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4:参评材料提交说明

附件5:通讯评审材料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