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事务


关于开展 2018-2019 学年上海交通大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学生的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扬模范带头作用, 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全校青年奋发学习、积极向上,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开2018-2019 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 三好学生: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其中 2019 9 月新入学的同学不纳入本次评比范围。
  2. 优秀学生干部:满足“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同时在我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担任职务(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可同时申请)。

 

二、评选原则

  1. 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 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主题团日、团改金和各类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2. 学习好:具有良好学风和学习习惯,所学课程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双学位、选修课除外;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学术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类比赛或活动(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可以优先考虑)。
  3. 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原则上应通过国家体锻标准;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成绩良好。

 

(二)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评选条件,同时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做好学生工作,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表现比较突出。

 

四、推荐名额及方法

根据相关规定,“三好学生”的评选名额总数为在校学生总数的 3%左右,“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为在校学生总数的 0.3%左右。

各院系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根据各院系的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确定详见附1)。一般应由各班班委会和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经过民主选举或者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经相关班主任和思政教师同意,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无任何异议,报校团委批准。其它单位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设推荐名额,由所在单位直接向校团委进行推荐。

 

五、材料提交及审核

  1. 拟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请在学校一门式网 站上认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和信息,具体流程见附件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线上流程说明。
  1. 请各院系单位做好拟推荐个人材料的网上审核工作, 并做好相关名单的公示工作。
  2. 请各院系团委依据汇总表样张要求见附件 2)统一汇总打印,报同级党组织签字盖章确认,于 11 1 (周五17:00 前将电子版发至 tuanwei_zuzhikou@126.com,将纸质版以及所有推荐表于 11 8 日(周五)17:00 前送至校团委。

 

校团委将对评选出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颁发奖状或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同时酌情给予一定的学习、生活用品等物质奖励。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同时,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 通过广泛的评选和深入的宣传,使优秀的青年脱颖而出,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全校青年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助力母校早日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助力中华民族早日实现伟大复兴。 

 

附件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线上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