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联组织


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研究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研究生会是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的学院
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研究生的纽带和桥梁。


第三条 本会宗旨
拥护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努力提高我院研究生科研、学术水平,营造浓厚学术气氛的同时,大力推动学院与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弘扬上海交通大学办学宗旨“修一等品行、求一等学问、创一等事业、成一等人才”,促进全体低碳学院研究生成为祖国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国际化顶尖创新人才。

 

第四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汇集学院精英人才,塑造精锐学生团队,促进学术交流、营造学术氛围、激发学术志趣,引领全体低碳学院学生锐意进取,奋发图强;

(二)作为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客观反映学院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学院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三)打造学院特色活动,通过组织各类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体育赛事、国际交流活动、公益服务、联谊团建、社会实践等推进临港校园文化建设,丰富低碳学院研究生的精神生活与文化生活,树立低碳学院研究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感情交流与联谊沟通,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学院在校研究生与未来毕业研究生校友的联系,加强与全国其他高校、研究院、研究所研究生的交流,促进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学籍的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国籍、政治面貌,经纳新均可入会成为会员;为打造学院良好的国际形象,促进学院对外交流,学院研究生会应积极吸纳留学生成为研究生会会员,搭建学院国内国际交流的良好平台。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五)研究生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努力提高自身全面素质。

 

第八条 本会会员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者,本会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或向有关部门建议表彰奖励;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或决议,应接受本会批评或劝阻,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本会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直接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条 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一至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当学院在校研究生达到相当数量时,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需由提名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并实行表决制。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四)审议通过大会提案;
(五)讨论、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机构设置与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本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各职能部门,实行主席团分工责任制。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研究会主席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主席如在任期内两个月以内不能主持工作,应制定代理主席主持工作;如连续两个月以上不能主持工作,则必须提出辞职;研究生会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主席团应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时,指定一名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职责:

(一)在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主持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处理研究生会日常事务,定期主持召开研究生会例会,及时传达各级党团学组织的指示、精神,听取学院研究生和研究生会成员的建议、意见,讨论制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和布置研究生会各项工作,检查和督促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

(二)决定研究生会各个下设部门的设置,选拔并聘任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

(三)领导和组织全院的部分学生活动,并负责管理研会经费;

(三)管理本会对外关系,代表学院研究生会出席校内外各项活动;

(四)管理和监督在本会注册的研究生社团组织的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和党组织批准,提名表彰或批评各社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允许的权利内对其进行调整和任免;

(五)召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向研究生代表大会汇报研究生会的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下设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指导本部门的工作。部长经主席团组织选拔产生,在研究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

(一)研究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学习实践部、宣传联络部、国际交流部等若干职能部门;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或减少职能部门。

(二)各职能部门是研究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各部门具体介绍如下:

1、学习实践部

(1)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及科研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学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2)针对同学的实际情况,策划和组织各项学术与实践活动,开创具有低碳学院特色的品牌活动,丰富学院研究生的业余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院文化氛围,包括各类学术交流、参访实践、科研沙龙、职业发展沙龙等学术与实践活动。(3)组织同学参加学校学院相关活动,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大型庆典和晚会等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负责维持现场纪律。

2、宣传联络部

(1)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保障研会整体工作正常运转,上传下达、统筹调度(2)围绕学院研究生会的中心工作,树立我院研究生会对外形象,负责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新闻稿件撰写、活动摄影、海报设计制作、微信公众号运营等。(3)建立与校研究生会、兄弟高校研究生会、兄弟学院研究生会的联系,加强与学院重点就业导向企事业单位的密切联系。(4)负责研究生会部分活动资金的赞助工作。

3、国际交流部

(1)帮助解决国际留学生的学习、生活的困难。通过Buddy Program等形式,帮助学院留学生更好适应交大的学习生活。(2)对外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交流,搭建学院学生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桥梁,激发学院学生参与全球治理的热情。(3)组织开展国际化学术沙龙以及中外跨文化交流等实践活动,拓展低碳学院学生的国际视野。

 

第十七条 经 费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研究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学院关于研究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研究生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

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