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指南
因私出国(境)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办理流程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和处理其他个人事务一般应安排在假期,须经学院领导审批。非假期期间出国(境),需提交情况说明。
请至少提前一周在“交我办”国际交流版块提出“因私出国(境)申请”,或点击https://form.sjtu.edu.cn/infoplus/form/fao_personal_aboard_flow/start发起流程。
如需要“在职收入证明”,请务必勾选“需要在职收入证明”,待审批通过后请至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用于办理签证的在职(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