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国际低碳学院2020-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沪交学〔2017〕31号)、《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注册在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的在校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申请人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原则上在参评学年内(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达到本专业前50%;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进展正常。

(2)科研成果:重点考虑有创新度的科研成果,若科研成果为零,将不能参评该奖项。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原则上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认定”的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若获评本奖项,则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

(3)社会服务:申请人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学院或学校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学院或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社团指导教师,辅导员及校院级学生干部,其他)。社会服务记录由个人申报、导师、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学院或学校相关职能单位审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

三、奖项设置

中英国际低碳学院拟向校级评审委员会推荐硕士研究生2名,由校级评审委员会确定获评人选。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评审委员会:

主任:赵长颖院长

副主任:许敏副书记、何义亮副院长

成员:导师代表、思政教师、研究生教务、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

低碳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职责:

(1)  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  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导学师生关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原则上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  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4)  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五、评审细则

奖学金评审包括学习成绩(45分)、科研成果(45分)、社会服务(10分)三大部分,具体如下:

1、学习成绩(45分)

已修课程GPA绩点排名达到本专业前50%;

学习成绩计算公式=学位课绩点/4.0*45

2、科研成果(45分)

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科研成果必须是认定期间内已出版、已发表、已获专利(发明专利含申请)或奖项证书,获得接收函可计入,口头承诺等方式均不计入该时间段。科研成果各项累积不超过45分。

科研成果作者所属第一单位必须是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

(1)论文

申请者须提供发文刊物封面、含有申请人发文的目录页、含论文标题、作者及作者单位页面的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

期刊论文分五个等级,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SCI 1区

SCI 2区

SCI 3区

EI

CSCD

SSCI

分值

25

15

10

5

5

参考一定标准另行审议

会议论文根据《上海交大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等级,分四个等级,加分标准如下:

会议档次

A类

  B类

C类

其他一般会议

分值

4

3

2

1

 ①第一作者取满分,第二作者取1/2分值(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第三作者取1/4分值(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第四作者及以后不计分,同一篇文章取最高分值;

 ②申请者本人应该对论文分类负有第一责任,应该本着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地将自己的论文归类。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学院公示参评论文的有关信息,若发现论文申报不符合实际情况,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编书籍(申请人姓名出现在作者名单中)

申请者须提供书籍封面、编委成员页面、作者名单、刊号页面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根据参编书籍的情况酌情加分,原则上单独完成每5万字加2分。(以论文集形式出现的书籍,评审参照论文加分标准)

(3)专利(申请者姓名出现在专利证书上)

申请者须提供专利证书、授权书等书面证明材料。

①国内的发明专利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授权批准,国外(美国、欧洲等)的专利则应根据专利的具体内容酌情加分。获得授权批准加12分。

②软件著作权加4分。

注:第一负责人取满分,第二取 1/2,第三取 1/4,依此类推。若排名不分先后则按专利申请人数均分。

(4)专业性竞赛(申请者姓名出现在获奖证书上)

申请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奖状等书面证明材料,竞赛等级以主办单位的公章为准。

国际级、国家级视竞赛规格加8-25分;省部级奖项加5-8分;行业协会奖项由评委会参照竞赛等级及难度酌情评分,不超过8分;校级奖项3-5分,院级奖项1-3分。团队获奖,第一负责人适当增加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加分。团队项目由指导教师打分,所有组员得分之和不超过总分。具体加分如下。

获奖级别

加分

国际级和国家级(一(自最高级)、二、三)

25,15,8

省部级(一、二、三)

8,6,5

行业级(一、二、三)

不超过8分

校级(一、二、三)

5,4,3

院级(一、二、三)

3,2,1

3.社会服务(10分)

(1)志愿活动类

1)全程积极参加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奖励,按每项校级1分、省市级3分、国家级5分加分,加分一律以获得奖励等级作为标准。获得校级社会实践立项的项目,团长可单独加0.5分。

2)参加西部计划并表现良好(荣誉奖励、新闻报道等),每次加5分;

3)参加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项目并表现良好,每次加1分;

4)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的集体活动、担任学院大型志愿者并表现良好,由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认定,由评委会审定加0.5-1分,累计不超过2分。

5)以上累计不超过5分

(2)领导力类

1)担任学院辅导员、学院社团负责人,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干事,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小组组长、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其工作考评结果,加0.5-3分;职务加分以最高职务加分为限,不作累加,作为职务活动参加的项目不再单项加分;

2)荣誉称号:获全国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加 5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党员标兵”等加3分,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加1分,获校级“优秀团员”0.5分;取最高分。

3)其它能体现领导力的先进事迹或所获荣誉,经个人申报后学院认定,评委会审定加分。

4)以上累积不超过5分。

(3)公益类

1)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每项加1~2分;

2)有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每项加1~2分;

3)无偿献血加1分,须以上海交通大学红十字会公布献血名单为准予以加分,其余不予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4)其它能体现公益性质的事迹,经个人申报后学院认定,评委会审定加分;

5)以上累计不超过5分。

注:社会服务部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六、申请方式

(1)申请人填写《低碳学院2020-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遵循填写注意事项说明)、《低碳学院2020-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格式,正反两面打印,不超过一页)、撰写《个人自传》,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论文复印件及论文期刊目录、专利等科研成果,奖状证书复印件等社会服务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报导师签字认定。申请表中的导师项请务必由导师亲笔签名或提供导师同意申报的电子邮件等证明。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评奖资格,并依据校纪校规给予处分。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答辩。经集体讨论、投票后确定推荐结果,学院推荐结果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在指定日期内递交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校级审定。

 

七、评审流程

时间

进度

9月9日

成立评审委员会

9月9日

修订通过评审细则

9月10-15日

学院网站公布,下发通知并组织申报,15日周三下午15:00前申请人将《审批表》、《申请表》、《个人自传》、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有关证明材料交至低碳学院A427办公室张莹老师处,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culcc@sjtu.edu.cn。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备注:逾期不接受任何原因的增补替换调整,责任自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取消评选奖项的资格,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9月16-18(暂定)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进入答辩环节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邮件通知。

9月20或21(暂定)

组织院内答辩评审,拟定推荐人选。(答辩时间以后续邮件通知为准)

9月22-28日(暂定)

学院内公示

9月29-30日

整理审核申报材料和公示结果,向校级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

 本条例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解释权归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01.中英国际低碳学院2020-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申请表

0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0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0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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