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中英国际低碳学院2020届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和人格养成“四位一体”的育人理念,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和上海市教委有关精神,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19]49号)的要求,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在2020届春季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毕业生合理就业,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成长成才道路的认识。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价值取向的引导,不断地深化以“责任”为价值核心的学生就业文化,培育学生“志存高远”的人生成长意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选择、社会需求和国家发展三者关系,将个人事业发展同国家战略需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需要相结合,不断激发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国家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
二、 申请范围及名额
本次申请面向学院2020届毕业生,评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1名,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4名。最终获评名额以学校审核确认为准。
三、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担任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思政教师、班主任、教师代表等作为组员。
四、 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海外游学期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定;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位课绩点专业排名前50%;经导师确认能在评选当年参加正式毕业答辩,能够在2020年6月30日前顺利毕业,并完成就业中心协议书鉴证工作。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具体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生:
在校期间原则上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曾担任学院、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达到毕业要求;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市优秀毕业生:在达到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从二个方面着重考察
①在科研、发表学术论文质量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②到重点引导单位就业或世界一流大学继续深造。
(3)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特别说明: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等; 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标兵”、“优秀党员”、“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4)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受过党、团和行政通报以上处分(含院内通报批评)的;在网上散布影响社会稳定及发表不健康言论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校园教学秩序的;违反实验室、寝室等公共场所安全规范的。
六、评审细则
根据以下评审细则,申请人自行打分并提供相应证明,综合测评分数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后续评审小组组织面试。 最终结果由综合测评成绩和答辩成绩加权评定,综合测评分数占70%,答辩占30%,根据总分顺位推荐参评市、校优毕。其中综合测评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三大部分,具体如下:
- 学习成绩(30分)
已修课程GPA绩点排名达到本专业前50%;
学习成绩计算公式=学位课绩点/4.0*30
- 科研成果(40分)
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2017年9月入学后至今。科研成果必须是认定期间内已出版、已发表、已获专利(发明专利含申请)或奖项证书,口头承诺等方式均不计入该时间段。科研成果各项累积不超过40分。
科研成果作者所属第一单位必须是上海交通大学
(1)论文
申请者须提供发文刊物封面、含有申请人发文的目录页、含论文标题、作者及作者单位页面的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
期刊论文分五个等级,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
SCI 1区 |
SCI 2区 |
SCI 3区 |
EI |
CSCD |
SSCI |
分值 |
25 |
15 |
10 |
5 |
5 |
参考一定标准另行审议 |
会议论文根据《上海交大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等级,分四个等级,加分标准如下:
会议档次 |
A类 |
B类 |
C类 |
其他一般会议 |
分值 |
4 |
3 |
2 |
1 |
①第一作者取满分,第二作者取1/2分值(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第三作者取1/3分值(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第四作者及以后不计分,同一篇文章取最高分值;
②申请者本人应该对论文分类负有第一责任,应该本着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地将自己的论文归类。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学院公示参评论文的有关信息,若发现论文申报不符合实际情况,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编书籍(申请人姓名出现在作者名单中)
申请者须提供书籍封面、编委成员页面、作者名单、刊号页面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根据参编书籍的情况酌情加分,原则上单独完成每5万字加2分。(以论文集形式出现的书籍,评审参照论文加分标准)
(3)专利(申请者姓名出现在专利证书上)
申请者须提供专利证书、授权书等书面证明材料。
①国内的发明专利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授权批准,国外(美国、欧洲等)的专利则应根据专利的具体内容酌情加分。获得授权批准加12分。
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4分、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加4分。
③软件著作权加8分。
注:第一负责人取满分,第二取 1/2,第三取 1/3,依此类推。若排名不分先后则按专利申请人数均分。
(4)专业性竞赛(申请者姓名出现在获奖证书上)
申请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奖状等书面证明材料,竞赛等级以主办单位的公章为准。
国际级、国家级视竞赛规格加8-25分;省部级奖项加5-8分;行业协会奖项由评委会参照竞赛等级及难度酌情评分,不超过8分;校级奖项3-5分,院级奖项1-3分。团队获奖,经指导教师认定,成员按贡献度进行赋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加分。具体加分如下。
获奖级别 |
加分 |
国际级和国家级(一(自最高级)、二、三) |
25,15,8 |
省部级(一、二、三) |
8,6,5 |
行业级(一、二、三) |
不超过8分 |
校级(一、二、三) |
5,4,3 |
院级(一、二、三) |
3,2,1 |
3.社会服务(30分)
(1)志愿活动类(10分)
1)积极参加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奖励,按每项校级1-3分、省市级4-6分、国家级7-9分加分,加分一律以获得奖励等级作为标准。获得校级社会实践立项的项目,团长可单独加0.5分。
获奖级别 |
加分 |
国家级(一、二、三) |
7、8、9 |
省市级(一、二、三) |
4、5、6 |
校级(一、二、三) |
3、2、1 |
2)参加西部计划并表现良好(荣誉奖励、新闻报道等),每次加5分;
3)参加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项目并表现良好,每次加1分;
4)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的集体活动、担任学院大型志愿者并表现良好,由评审小组审定加0.5-2分,累计不超过2分。
5)以上累计不超过10分
(2)领导力类(10分)
1)担任学院辅导员、学院社团负责人,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小组组长、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其工作考评结果,加0.5-6分;担任班级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研会干事等职务,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其工作考评结果,加0.5-3分。职务加分以最高职务加分为限,不作累加,作为职务活动参加的项目不再单项加分;
2)荣誉称号:获全国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加 10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党员标兵”等加8分,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加2分,获校级“优秀团员”0.5分;取最高分。
3)其它能体现领导力的先进事迹或所获荣誉,经个人申报后学院认定,评委会审定加分。
4)以上累积不超过10分。
(3)公益类(10分)
1)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每项加2~4分;
2)有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每项加2~4分;
3)无偿献血加2分,须以上海交通大学红十字会公布献血名单为准予以加分,其余不予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
4)其它能体现公益性质的事迹,经个人申报后学院认定,评委会审定加分;
5)以上累计不超过10分。
七、 评选流程
1、学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1)低碳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请将表格命名为:“学号+姓名+低碳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请在校就业网公告栏下载表格后用黑色钢笔填写。评选主要事迹应反映出该生的情况,不能过于简单,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
(3)低碳学院优秀毕业生答辩PPT(5分钟个人展示+5分钟专家提问);
请将(1)、(2)、(3)放在一个文件夹并进行压缩,发送至culcc@sjt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低碳学院优秀毕业生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4点。纸质版材料(1)、(2)和各类证书、论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请于2019年12月12日14点前交至低碳学院427办公室张莹老师处。逾期提交视为无效的申请材料。
2、评审专家小组审查过程:
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评审小组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综测材料,认定加分。
拟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在学院432会议室组织答辩评审,后续会通过邮件再行通知。
3、拟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2019年12月27日前,拟推荐人选名单在低碳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内如有任何疑义请与低碳学院思政教师张莹联系。
4、上报学校:
公示期结束后低碳学院将拟推荐人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将最终审核推荐人能否获评“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
七、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2、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八、其他
1. 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有关奖励,并全院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通知其用人单位。
2.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未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毕业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3. 为进一步营造2020届毕业生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计划征集优秀毕业生在交大成才成长故事,具体要求和时间见《关于征集“2020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请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同学提前准备。
4. 本实施方案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莹老师
电话:80160865
地址:低碳学院427办公室
附件下载:低碳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