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事务
2021年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或有特殊专长、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以上所称研究生仅指在我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综合表现优秀;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艺术类活动。
6、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有一门(含)以上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考核不合格;
(2)受到纪律处分;
(3)延期毕业,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
(二)专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和标准:
1、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在集体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承担学院学生工作,积极参加学院大型集体活动,对学院初创发展能有一定贡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活动;
4、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5、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奖项设置
各类专项奖学金分配到我院的申报名额:
奖项
奖项 |
通知方式 |
设奖方 |
获奖学生类型 |
金额 |
学院拟推荐名额 |
备注 |
光华奖学金 |
通用表格 |
光华教育基金会 |
硕士 |
5000 |
1 |
品学兼优;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
四、材料递交
纸质版材料:
(1)新评/续评申请表,有专用申请表的奖项请填写专用申请表,没有专用表格的,请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并打印盖章;申请表需亲笔签名,日期需要手写,照片不可打印,要粘贴在指定位置;
续评申请表可用通用申请表;
(2)申请书/续评总结报告,现已合并入通用申请表中“个人申请”(网上填写),如使用专用申请表,请按要求决定是否上交申请书/续评总结报告,称谓“尊敬的xxx”详见附件1.中的捐赠方列,格式和内容要求见模板和奖项要求;
(3)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等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5)汇总表请按奖项汇总,并加盖公章;有专用汇总表的奖项提交专用汇总表,无专用汇总表的奖项提交通用汇总表;
(6)奖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电子版材料:
(1)专用汇总表(如有请提供);
(2)奖项要求提交的其他电子版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请按附件要求递交相关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各项申请材料于11月4日周四下午16:00前交学生工作办公室王莹老师处,并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答辩PPT发至culcc@sjtu.edu.cn, 命名为“姓名+申请xx奖项”;后续将组织院内答辩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答辩时间:2021年11月中上旬(暂定,以具体邮件通知为准)
答辩形式:个人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环节
四、评审要求
1、获得续评资格的学生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
2、对于已申请差额奖学金的学生,确定未获评前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