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事务
2024年度秋季发展助学金评审通知——柏年助学金
发布时间:2024-11-06
2024年度秋季发展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特就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奖项分配及评审要求
注:
1.以上所有项目必须为目前在库困难生;
2.上一年发展助学金的获助学生都需登录交我办提交个人总结,并认真填写计划完成情况;
3.本年度续评同学需完成个人年度总结,续评学生上一年度个人总结考核为C或者上一学年成绩出现3门及以上门数挂科(含3门)且具体项目无特殊说明的,原则上取消发展助学金获评资格,需提交该生取消续评表,并根据项目要求进行相应补评;
4.发展助学金评审重点关注学生的规划及执行力,申请学生务必做好未来一学年的助学金用途及规划,且考虑计划可执行性。
二、提交材料要求
线上提交总结及申请:登陆“我的数字交大”或“交我办”—选择【学生工作】—选择【年度个人总结】或【发展助学金申请】(详情参考附件2)。
纸质材料提交:网上申请完成后打印申请表,并于11月15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和其他纸质材料交至429办公室臧磊杰老师处。
三、评审过程
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思政教师、班主任代表等组成组员,评审小组进行评定考核,主要参考学生的申请计划及执行力、日常学业情况、综合测评等综合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