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低碳学院关于新生和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生党员在入学和毕业离校时均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新生党员须持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于入学后一周内交由党支部书记报到(党支书开学后两周内统一交至学工办427办公室)并办理相关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1、由外省市转入、上海市其他单位转入、上海交通大学其他学院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均可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委员会,转入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

2、由上海市其他单位转入的,转出组织应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同步转入,接收党组织名称:中共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委员会;由外省市转入的,请转出组织在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转入,接收党组织名称:中共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委员会。

3、新生党员入学后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确认党员身份后纳入学生党支部进行管理。

4、党支部书记需及时在交大智慧党建系统内录入新转入党员信息

5、缺少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材料,均不能认定党员身份。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党员离校前(含毕业、结业、退学等)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党员需提供正确的介绍信抬头即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需提前向接收单位党组织部门确认清楚)。

明确转接单位。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在有效期内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

2、妥善保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遗失。

3、党员本人须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最长90天、上海市内30天)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办理转接手续。

4、在组织关系落到基层党组织后一个月以内,请将接收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回执以挂号、快递等形式返回党支部书记,也可以将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党支部书记处备案。

5、办理完成后,党支部书记及时在学校智慧党建系统中操作转出,学工办老师将在离校系统中将组织关系项同步审核通过。

6、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学院辅导员负责寄出。

7、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将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8、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原则上不代办,特殊情况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党员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遇任何问题,应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021-8016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