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培育积极进取的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成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合作意识、较强科研能力、优秀综合素质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定办法
1、评审委员会
主任:院长
副主任:副书记、教学副院长
成员:班主任、思政教师、教务老师等
2、参评对象
中英国际低碳学院全体硕士研究生
3、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按时完成培养计划。
(3)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三助”工作和社会服务,热心集体工作。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另行规定):
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参评年度受到过院级或校级各类纪律处分;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5)该年度内,实验室、工作室安全卫生检查累计违规2次或以上者,寝室卫生安全检查累计2次或以上不合格者,根据《整改通知单》通报批评记录,不得参加评选。
(6)中共党员无故缺席党支部活动2次及以上的,根据党支部提供记录,不得参加评选。
(7)延期毕业、参评年度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因公派出国等特殊原因休学、保留学籍和延期毕业的,经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同意可以参评。
4、评审内容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实行动态评审,每学年秋季评定一次。评审委员会依据本评定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研究生本学年在读期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5、适用范围:
综合成绩评定全方位考核评价研究生综合素质,适用于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捐赠奖学金等评选中的综合成绩评定方面。有特殊评审条件规定的除外。
注:同一评奖年度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其它奖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原则上只能获评一项。
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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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通知发布,学生自主申报,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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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工作在评审委员会指导下,由学院学工办、教务办负责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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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根据申请者得分排序,按总拟评人数差额确定入围名单,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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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学金根据申请者分数排序,由申请者依次选择申请项目,直接获评或者根据项目要求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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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经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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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上报相关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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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最终确认获奖名单。
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和安排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三、附则
1、在评审过程中,有申请材料造假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学年综合评价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理。
2、已经成为某一奖学金的候选人或已经获评奖学金后不得退出。不提交相关参评材料或不参加奖学金评审面试等(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即视为退出。无故退出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如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典礼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设奖方有权取消其已获奖项。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未尽事项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参照实行。本评审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英国际低碳学院所有。
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
2022年09月
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成绩评定细则
综合成绩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养三大部分,具体如下: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得分 = 学位课绩点/4.0 *(该奖学金学业成绩所占总分)
2、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科创赛事等
申报当年度奖项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前一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科研成果必须是认定期间内已出版、已发表、已获录用通知的论文或专著,已获专利(发明专利含申请)或奖项证书,口头承诺等均不计入该时段成果。
科研成果作者所属第一单位必须是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
(1)论文
申请者须提供发文刊物封面、含有申请人发文的目录页、含论文标题、作者及作者单位页面的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
期刊论文分五个等级,参考中科院期刊分区,以可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官网(2021年升级版)查询到为准,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
SCI 1区 |
SCI 2区 |
SCI 3区 |
EI |
CSCD |
SSCI |
分值 |
25 |
15 |
10 |
5 |
5 |
参考一定标准另行审议 |
会议论文根据《上海交大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等级,分四个等级,加分标准如下:
会议档次 |
A类 |
B类 |
C类 |
其他一般会议 |
分值 |
4 |
3 |
2 |
1 |
①第一作者取满分,第二作者取1/2分值(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第三作者取1/4分值(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第四作者及以后不计分,同一篇文章取最高分值;
②申请者本人应该对论文分类负有第一责任,应该本着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地将自己的论文归类。学院评审委员会在学院公示参评论文的有关信息,若发现论文申报不符合实际情况,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评奖资格;
③每年度计分的期刊论文不超过2篇,会议论文不超过1篇。
(2)参编专著(申请人姓名出现在作者成员中)
申请者须提供书籍封面、编委成员页面、作者名单、刊号页面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根据参编书籍的情况酌情加分,原则上单独完成每5万字加2分。(以论文集形式出现的书籍,评审参照论文加分标准)
(3)专利(申请者姓名出现在专利证书上)
申请者须提供专利证书、授权书等书面证明材料。
①国内的发明专利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授权批准,国外(美国、欧洲等)的专利则根据专利的具体内容酌情加分。获得授权批准加12分。
②软件著作权加4分。
注:第一负责人取满分,第二取 1/2,第三取 1/4,依此类推。若排名不分先后则按专利申请人数均分。
(4)专业性竞赛(申请者姓名出现在获奖证书上)
加分认定的赛事目录请见附件,未被列表收录的其他赛事可提交竞赛材料,评定委员会酌情赋分。
申请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奖状等书面证明材料,竞赛等级以主办单位的公章为准。
国际级、国家级奖项视竞赛规格加8-25分;省部级奖项加5-8分;行业协会奖项由评委会参照竞赛等级及难度酌情评分,不超过8分;校级奖项3-5分,院级奖项1-3分。
团队获奖,按照证书上获奖姓名排序赋分,第一人取满分、第二取0.8、第三取0.5、第四取0.2、第五及以后不计分数。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加分。具体加分如下:
获奖级别 |
加分 |
国际级和国家级(一(自最高级)、二、三) |
25,15,8 |
省部级(一、二、三) |
8,6,5 |
行业级(一、二、三) |
不超过8分 |
校级(一、二、三) |
5,4,3 |
院级(一、二、三) |
3,2,1 |
注:每人每年度计分的竞赛项目不超过2项。
3、综合素养
(1)领导力类
1)担任学院辅导员、学院社团负责人、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干事、学院学生党支部支委、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其工作考评结果,加0-5分;职务加分以最高职务加分为限,不作累加;
2)荣誉称号:获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 5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党员标兵”等加3分,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加1分,获校级“优秀团员”加0.5分;取最高分;
3)其它能体现领导力的先进事迹或所获荣誉,经个人申报后学院认定,评委会审定加分;
4)以上累积不超过10分。
(2)社会实践类
1)全程积极参加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奖励,认定以获奖证书日期时间为准,按每项校级1-3分、省市级4-6分、国家级7-9分加分,加分一律以获得奖励等级作为标准。获得校级社会实践立项的项目,团长可单独加0.5分;
获奖级别 |
加分 |
国家级(一、二、三) |
9,8,7 |
省市级(一、二、三) |
6,5,4 |
校级(一、二、三) |
3,2,1 |
2)参加西部计划并表现良好(荣誉奖励、新闻报道等),每次加5分;
3)参加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项目并表现良好,每次加1分;
4)以上累计不超过5分。
(3)个人素养及公益服务类
1)思想品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主题团日、团改金等各类集体活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全勤,累计不超过0.5分;
2)身体素质:长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项运动会,累积不超过0.5分;
3)美学素养:具有与时俱进的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能够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有一定的艺术爱好、特长,对文化艺术学习有兴趣,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类活动和校园原创文化创作,累积不超过0.5分;
4)劳动实践:具有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勤于劳动、善于劳动、自觉劳动,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与劳动教育等活动,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安全成绩良好,累积不超过0.5分;
5)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每项加1~2分;
6)无偿献血加1分,须以上海交通大学红十字会公布献血名单为准予以加分,其余不予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7)担任学院大型活动志愿者并表现良好,由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研会等认定,由评委会审定,每次加0.2~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8)疫情期间担当作为,提供志愿者服务事迹或者证明材料,由评委会审定,累计不超过3分;
9)其它能体现公益性质的事迹,经个人申报后学院认定,评委会审定加分;
10)以上累计不超过5分。
附件:
附件1:中英国际低碳学院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