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 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缩写: D.Eng)。工程博士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三、招生领域、规模及类型
四、申请程序
五、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网上提交,纸质版材料需于复试当日提交)
备注: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六、培养与学位
工程博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方式,课程体系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和导师团队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七、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八、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分别在2019年1月底前和5月底前在网上公示两批次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可于2019年春季(4月)或秋季(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入学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九、体检
体检医院为校医院或二甲以上级别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
按照校本部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执行。
十一、学生住宿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十二、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十三、其他说明
工程博士将采取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需实质参与到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中,选题来源企业或者研究项目的实际问题。
十四、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